馬來西亞 TIN 申請:先查已有稅號,再確認登記途徑
把稅號登記、MyTax 登入權限與之後的所得稅申報分開準備,避免混為一談。
閱讀全文誰需要提交 FinCEN Form 114、哪些帳戶需申報,以及與 FATCA Form 8938 的區別。
如果您是美國公民、綠卡持有人或美國稅務居民,並在美國境外擁有銀行或投資帳戶,您可能需要提交「海外銀行及金融帳戶報告」,也就是俗稱的 FBAR。
美國稅務人士若於曆年內任何時間,所有海外金融帳戶的合計最高餘額超過 10,000 美元,一般就需要申報。此門檻是以所有帳戶的總額計算,而非個別帳戶。
FBAR 須透過電子方式向 FinCEN 提交(不隨所得稅申報表一起提交),於 4 月 15 日截止,並可自動延期至 10 月 15 日。
FATCA Form 8938 是附在所得稅申報表中的另一份報告,門檻與規則均不相同。許多納稅人兩者都需要申報。
未申報的罰款可能相當可觀,但仍有補救途徑。如果您認為過去可能漏報,歡迎與我們聯繫進行保密評估。
本文僅供一般參考,不構成稅務或法律建議。具體情況請諮詢專業人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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